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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介绍

  • CPC编码:10000000000001656301

大蒜

品种:有机大蒜
种类:蔬菜 > 种子
上市时间:2012年5月25日 下市时间:2012年11月1日
产品规格:各种等级 参考价格:1-2元/斤
生产面积:1000 产品用途:调味,深加工,抗癌药物
生产总量:1000 供货方式:现货
销售区域:全国 包装名称: 编织袋
所属商家:孟凡兵

产品介绍:金乡大蒜,不多说,您也应该明白!欧盟都已经取得了地理标示认证,我这是种养大户,各种等级的蒜都有,欢迎各方人士前来洽谈,共同发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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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档案信息

基地信息

基地名称: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王丕镇苏庄村
基地地址:村级
基地面积/规模:1000
生产操作规程:GB/T19630—2005《有机产品》标准规定
管理形式:分户管理
基地负责人:孟凡兵 电话:18764769544
技术负责人:孟凡兵 电话:13001742361
生产计划:
1种子选择 蒜种应选择有机大蒜种子,且具有该品种特性、个大、颜色一致、蒜瓣数适中、无虫源、无病菌、无刀伤、无霉烂的蒜头,单瓣重5—7克为宜。在市场上无法获得有机种子时,允许使用常规种子,但应制定获得有机种子的计划。 2轮作换茬 有机大蒜基地应采用包括非转基因豆科作物或绿肥在内的至少3种作物进行轮作。 3清洁田园 前茬作物收获后,要彻底打扫、清洁基地,将病残体全部运出基地外销毁或深埋,以压低病虫基数。 4整地做畦 土地整平后,要深耕20—25厘米。耕翻后,适当晒垡,然后耙地,做到耙透、耙平、耙实,消灭明暗坷垃,达到上松下实。根据不同的种植方式做成平畦、高畦,平畦宽2米或4米,畦埂宽40—45厘米;高畦宽60—80厘米,沟宽20—25厘米,沟深20厘米。 5 播种 5.1 播种时间 大蒜的适宜播期为10月1日至10月15日,最佳播期为10月5日至10月10日。 5.2 播种方法 开沟播种,沟深5厘米,深浅一致,蒜瓣大头向下,种瓣腹背连线与行向平行,覆土1—1.5厘米。 5.3 播种密度 大蒜种植的适宜密度为:22000—26000株/亩。 5.4 覆膜 选择厚度为0.005—0.006毫米,宽度为200—400厘米规格的地膜。覆膜时,必须将地膜拉紧、拉平,使其紧贴地面,膜的两侧要压紧。 6放苗 播种后灌水4天左右,蒜苗出土1/5至1/3时,进行放苗。可在清早用浸水的麻袋拉或用扫帚拍,连拉(或拍)2—3天。不能破膜的,用铁钩人工放苗。 7 肥水管理 7.1 施肥 7.1.1 允许使用的肥料。允许使用有机肥、绿肥和天然矿质肥料,一般采用自制的腐熟有机肥或采用通过有机认证机构的商品有机肥,在使用自己沤制或堆制的有机肥料时,必须充分腐熟。绿肥具有固氮作用,种植绿肥可获得较丰富的氮素来源,并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。 7.1.2 肥料的无害化处理。有机肥在施用前2个月需进行无害化处理,将肥料泼水拌湿、堆积、覆盖塑料膜,使其充分发酵腐熟。发酵期堆内温度高达60℃以上,可有效杀灭堆肥中带有的病虫及杂草种子,且处理后的肥料易被大蒜吸收利用。 7.2.1 出苗水 播种后,要适时浇水,浇水的适宜时间为播种后2—3天,并浇足浇透,以确保苗齐苗壮、易于放苗、不烧苗。 7.2.2 越冬水 根据墒情和天气,适时浇好越冬水。越冬水有利于沉实土壤、平移地温,确保蒜苗安全越冬,并为早春大蒜返青提供良好的水分供应,弥补早春地温低不能浇水的不足。正常年份,12月上中旬浇越冬水(掌握在强寒流侵袭前)。 7.2.3 壮苗水 4月5日至10日,地温稳定在13—15℃时,浇“壮苗水”。此时地温尚低,要浇小水。 7.2.4 催薹水 4月20日前后,浇 “催薹水”。此时地温已高,大蒜正值旺盛生长期,浇水量可大些。 7.2.5 催头水 5月上旬,拔完蒜薹后,浇“催头水”。此时正值蒜头膨大期,需要充足的水分和不太高的地温,故要浇大水,浇足浇透。
质量控制措施:
1、范围 本规程按照GB/T19630—2005《有机产品》标准规定了有机食品大蒜生产的产地环境、生产技术、肥水管理、病虫草害防治、收获和生产档案。 本规程适用于金乡县有机食品大蒜的生产。 2、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;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。 GB3095-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9137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5084 农田灌溉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-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3、基地要求 3.1基地环境 有机大蒜生产需要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进行。有机大蒜生产基地应远离城区、工矿区、交通主干线、工业污染源、生活垃圾场等。基地的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: a)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-1995中的二级标准。 b)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GB5084的规定。 c)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-1996中二级标准和GB9137的规定。 3.2 基地要求 3.2.1 完整性 有机基地应是完整的地块,其间不能夹有进行常规生产的地块,但允许存在有机转换地块。有机大蒜生产基地与常规地块交界处必须有明显标记,如河流、路渠、人为设置的隔离带等。 3.2.2 转换期 由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大蒜生产转换通常需要24个月的时间,其后播种的大蒜收获后,才可作为有机大蒜。转换期的开始时间从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之日起计算,生产者在转换期间必须完全按照有机大蒜生产规程的要求操作。 3.2.3 缓冲带 如果有机大蒜生产区域有可能受到邻近的常规生产区域污染的影响,则在有机大蒜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必须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,以防止邻近常规地块的禁用物质的漂移,保证有机大蒜生产地块不受污染。隔离带的大小以达到实际隔离效果为准,一般为8—10米。 5、生产档案 5.1 建立生产技术档案。 5.2 记录产地环境、生产技术、肥水管理、病虫草害防治和收获等相关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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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机大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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